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用11篇)
2026-02-28 22:10:58 1级文库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用11篇)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一
一、组织领导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办公室:x
二、时间安排
八月十五日开始,十一月十五日结束。
三、检查内容
安全管理体系与责任,制度建设、校舍及设施设备、门卫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安全、周边环境安全管理、日常安全管理、集体活动与节假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
四、检查办法
学校(幼儿园)自查,中心校组织检查,中心校协同相关部门联合检查,教育局督查。
五、阶段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学校组织学习太教31号文件,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中心校排查阶段(9月1日----9月31日)
中心校进行全面排查,校校(园园)必到。
(三)整改提高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各学校针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列出整改工作时间表,彻底整改。
(四)巩固复查验收(11月1日---11月15日)
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复查。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学校按“有岗位就有安全责任”的`理念和“一岗双责”要求,细化教职工安全责任,“谁上课,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谁的分工,谁负责”。完善管理,做到追责有据。
(二)认真履责,严格问责。
因人为因素未能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对有关责任人要进行问责。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二
一、总体要求
根据县教体局及学校统一安排,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中旬,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科室、级部要把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作为当前科室、级部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室管理”和“下包一级”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组织领导
成立汤阴县职教中心“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三、主要内容
各科室、级部要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排查,着重排查学校关于本科室、本级部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消防设备配备、危险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规范管理及校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制定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并上报限期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政教处: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宿舍安全、校园治安、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环境卫生、流行病防治、学生日常行为安全、楼道防踩踏安全、安全教育等,负责治安室、学生宿舍。
教务处:教学活动、体育课、实验课、教学设备、体育器材、运动场地等安全,负责图书室。
总务处:食品卫生、食堂卫生、用电安全、饮水安全、校舍 及建筑工地安全、校产安全等安全,负责餐厅、锅炉房、配电室。
实习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负责实验室、实训室。
产业处:卫生安全,负责卫生室、服务部、文印室等相关安全管理。
办公室:校车安全、信访安全。
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相关安全管理。
信息办:校园网安全、信息安全,负责机房、校园网、监控系统。
级部:负责级部教师、学生管理及相关教育教学设施管理。
具体内容见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
四、方法步骤
本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xx年12月1日-3日)
为开展好“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让每一位教师都参与进来,各科室、各级部要层层召开动员会,把活动内容宣传到每一位教师,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加强宣传教育,并通过他们积极地向社会进行宣传,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月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参照附件:《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12月3日前报政教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一份(包括电子档),本科室、级部存档一份。
(二)自查阶段(20xx年12月4日-10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根据责任分工,逐项对照《学校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项目》中的要求,查找不足,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落实资金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10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排查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排查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三)整改阶段(20xx年12月11日-25日)
各科室、各级部对照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任务。对查处的各类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加强监控管理,限期整改,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整改。各科室、各级部要对照责任分工,12月25日前报政教处隐患整改汇总表及电子稿一份(隐患整改汇总表在政教处邮箱)。
(四)督导阶段(20xx年12月26日-31日)
坚持“下包一级”原则,各科室、各级部要不定期对所辖责任区进行督导检查,学校要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科室、各级部进行督导检查,实时掌握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五 )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1月1日-15日)
各科室、各级部要对本次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顾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深化好的经验和汲取的教训,修订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制度规定,建立本科室、本级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教育系统“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是进一步健全学校安全制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科室、各级部负责人是“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各科室、级部分包校长要加大督查力度,采用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审阅资料等形式,按照检查具体内容,逐校督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
以“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学校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的,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三
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永春县煤炭工业行业管理办公室印发?永春县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永煤行办[20xx]182号)文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通过我矿开展自查自纠以及配合永春县组织的安全专家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我矿进行100%安全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按照“五到位”要求100%治理,并进行督查与反馈,从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我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xx年11月4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我矿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计划方案(11月30日前)
第二阶段:做好迎接以及配合县煤行办组织安排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12月1日至12月10日)。
第三阶段:我矿组织大检查“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并做好总结(12月11日至31日)
三、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为确保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高效开展,我矿决定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矿安监办。
四、检查内容
我矿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对本矿生产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以及煤矿安全生产体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
五、检查重点
突出顶板管理、水害防治和火灾防范等重要环节,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整改方案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各类档案、台帐的建立情况,各类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
2、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大检查、煤矿“回头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情况;
3、井下密闭和栅栏等巷道封闭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档案是否与现场一致;
4、井下顶板管理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编制作业规程,是否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是否强制推行前探梁支护,采掘工作面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等;
5、煤矿防治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检查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5种图件、15种基础台账)是否完备,水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是否实测填图并经核实,是否制定和实行交换图制度,是否存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省经贸委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煤矿水害和超层越界开采等安全隐患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9种情况;
6、煤矿“一通三防”工作是否到位,通风系统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作业等现象;
7、煤矿防灭火情况,主要检查井口、机房硐室和井下可燃易燃品是否清理,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制度,电缆和机电设备是否按规范管理,是否建立井上、下消防器材库和矿井消防管路系统;
8、煤矿安全培训和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9、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对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
六、检查方式
我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采取内业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配合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10名专家对我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进行的会诊指导,及时解决我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工区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当作当前的首要任务之一,抓紧抓实。要制定工作方案,对我矿进行全面细致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推进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根据本次检查的工作目标,全面落实三个100%安全大检查要求,及时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检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收到实效。
(三)强化落实整改。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
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对检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因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认真、整改没落实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发现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力的从重处罚,绝不姑息迁就。
(四)强化监督执法。要充分发挥矿领导及其各科室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要坚持“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抓好本次工作。
(五)强化培训教育。加大对培训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举措之一,作为搞好我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四
一、总体要求
以“零泄漏、零火灾、零爆炸、零死亡、零事故”为目标,组织开展全面深入、认真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深化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严查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对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对非法经营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切实做到检查不走过场、整改不留后患、制度健全到位、工作注重实效,有效防范燃气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燃气安全环境。
二、大检查的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全县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及其所属的场站、供应站、汽车加气站、燃气管道设施等。突出汛期安全生产,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区)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对燃气行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2、燃气企业方面。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燃气场站隐患排查:场站(含瓶装供应站、气化站、加气站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是否到位;场站四周建构筑物与站内设施安全间距是否满足技术规范要求;场站消防供水系统、喷淋系统是否运行正常;周界安全警示是否醒目,视频监控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是否设置,安防系统是否24小时可靠有效运行;站内设备设施有无跑冒滴漏现象,电气线路是否防爆,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处在检定有效期内;站内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擅自改造等情况,有无违规充装气瓶现象;门禁管理是否严格,进入生产区机动车是否佩戴阻火器,有无人员携带打火机等火源、未关闭手机进入生产区或汽车加气时不掀开后盖、车上人员不下车等危害行为;站内及站外周边每日是否定期巡查,卸气监护是否到位,夜间值守制度是否认真执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评价。
2、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燃气输配管道台帐是否健全,是否针对运行15年以上老旧管道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管道制定了更新改造计划和监控运行方案;是否对燃气输配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进行梳理建档并制定治理方案;地面警示标志是否全部规范设置,过河、穿越铁路公路、人员密集等重要部位燃气管线安全警示是否醒目,防撞、防攀爬措施是否到位;管线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是否正常,管道及相关设施的巡线巡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重要场所、重要地段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巡查巡检频次有无增强,维修接报、人员值班和应急准备夜间是否正常。
3、违法违规整治:大力整治无证经营、流动经营和向无证单位转供液化气的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坚决遏制违规充装气瓶、在不安全场所存储气瓶、气瓶相互倒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企业对存在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三、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县燃气办开展专项检查和督导,组织互查,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县安委会和县政府。
(三)县级巡查。从现在开始,县住建局将对各镇(区)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进行有重点、不间断的随机巡查。巡查组由县住建局局分管负责人带队,燃气办和相关科室派员参加。巡查采取听取各镇(区)落实本次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重点抽查本次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深刻吸取泰州靖江德桥仓储有限公司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各地受警示”,扎实做好燃气安全大检查工作,防范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
(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隐患整治。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真正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真正排查整治燃气事故隐患。要列出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形成闭环管理。县住建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坚决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停业整顿;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到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关闭。
(三)强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镇村建办、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各燃气企业要把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专项整治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督促和推动企业建立隐患自查整改机制,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五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的精神,自6月15日起至9月3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时效”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二、检查范围:
本次大检查覆盖全镇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等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
1.企业管理机构的设置及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和落实;
3.企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制定计划;
4.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5.企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6.企业采矿现场是否按开采方案开采及运输道路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要求;
7.企业的供配电系统和防排水系统是否完好;
8.企业安全标准化是否达标以及达标后是否按标准规范运行等。
(二)危险化学品: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责任清晰、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和及时修订。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专家安全检查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各岗位操作人员。重大隐患是否按规定及时上报。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装置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设计诊断。
3。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改造和运行情况。涉及危险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是否按规定完成自动控制系统改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自动控制系统、监测监控系统是否适用并有效维护、正常运行,是否对相关安全设施、仪表控制系统、安全联锁装置等设备设施定期检测合格。
4。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作业规章制度和检维修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认真落实,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是否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防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载超装。是否严格落实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管理制度。
5。夏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针对夏季持续高温、雷雨多发的特点,落实防雷、防汛、防坍塌、防泄漏爆炸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防雷电设施、生产区排水系统、化学品储存区域和露天存放化学品、化学品管道充装系统以及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重点进行检查,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烟花爆竹: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重点检查:一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新建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情况。三是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库房布局、建筑结构、疏散条件、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四是是否采取有效的温、湿度控制措施,库房防雷防静电设施等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并处于合格适用状态。五是产品存放是否符合许可规定和标准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存放或存放产品过期等情况。六是是否认真执行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和合同备案制度。七是是否存在向零售单位超量配送产品、向无证经营者配送烟花爆竹的行为。八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礼花弹行为。
2.烟花爆竹零售点重点检查:一是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二是零售点现场安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实行专店、专柜经营,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经营。三是零售经营点是否存在异地经营、变相二级批发经营等非法经营行为。四是是否存在私设仓库的情况。五是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
(四)职业健康:
1.石英砂、石榴石、碳化硅和石墨类,根据防尘原则:湿法、密闭、通风、防护八字方针。要限制干法、发展湿法生产,加快工艺技术改造,干法加工企业其原矿破碎工序必须实行喷淋洒水,整个加工生产线特别是破碎、粉碎、转运、筛分、分装等加工环节必须全部实行密闭化、半密闭化加装负压布袋集尘设备。车间设置切实有效的通风收尘设施,控制和减少粉尘危害。同时,对石英砂粉储存场所也要加大防尘措施,实行封闭管理。对酸洗工序,加强密封和防护。
2.采石及石材加工企业,主要是加强喷淋除尘和个人防护。
3.木制家具企业,设备密闭注重负压除尘集尘,在胶合过程中挥发甲醛、苯类物质,加强通风,同时加强职业个人防护。
四、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三个阶段,从6月15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1、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起至7月31日)
各企业全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参照行业检查表,聘请专业人员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并于7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镇安监所。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起至8月31日)
镇安监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督查,并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向社会通报督查结果。
3、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起至9月20日)
各单位要及时对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对大检查中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并进一步完善提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明确责任,做好大检查工作。
2、检查中参照检查表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到位,做好台账资料,并及时上报。
3、要将本次大检查情况及时上传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
4、对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六
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大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由市政府领导带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地、各行业部门及所属企业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全面督查与严肃问责相结合、执法处罚与责任追究相结合,依法对各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企业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决策部署要求等工作情况开展综合督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压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工作原则
督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堵塞属地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责任漏洞,明确整改时限,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三、督查时间
20xx年9月25日至10月30日。
四、督查范围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及企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五、督查内容
(一)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动员部署大检查工作情况;成立组织机构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划定检查范围、确定检查内容和形式等情况;政府和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政府和有关行业部门督导检查情况;本辖区大检查全覆盖情况;建立大检查对照检查表、隐患台账情况等。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情况;贯彻落实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国务院安委会第八巡查组巡查吉林省相关问题整改落实、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危化品三年综合整治情况;开展“责任深化年”和“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安排部署当前开展的市政管网、燃气管道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等。
(四)开展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双随机”执法机制情况;在执法中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情况;实施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情况;生产安全事故严肃查处和落实责任追究情况。
(五)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部署、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工程建设情况;建设信息化平台,实现对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情况;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加强应急救援保障情况;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情况等。
六、督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各督查组听取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报;
(二)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重点行业及相关企业,重点抽查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逐项核查部门、单位自查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三)反馈意见。督查工作结束后,指出督查对象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七、督查分工
第一组:
组长:李明伟市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监管2人、市消防支队1人、市质监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重点抽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和十九大期间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联系人:宋英林
联系电话:
第二组:
组长:张国华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水利局1人、市民政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水利工程、养老机构。抽查:东郊养老院(中兴东大路21-6,东郊市场院内)、颐年养老院(辽北路141号)、爱心养老院(强大路15-1,华建家园8号)、旭日升敬老院(青年南大街31号);吉林西部供水工程(白城市本级段)、洮儿河灌区20xx年续建配套于节水改造补齐配套资金工程、吉林西部补水工程(洮北区段)、白城东湖湿地补水工程、20xx年白城市洮北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三组:
组长:张洪军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住建2人、市国土资源局1人、市旅游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建筑施工行业、旅游业。抽查企业:查干浩特景区、鹤祥宾馆、白城市九州国际旅行社、白城市宏昊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白城发建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市住建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四组:
组长:李振仲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宗教事务局2人、中国人民银行白城市中心支行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抽查单位:查干浩特普云禅寺、经济开发区普云堂、经济开区基督教活动点、经开区保胜基督教活动点、白城市人民银行市宗教事务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五组:
组长:张天华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2人、市工信局1人,市质监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抽查企业:益海嘉里(白城)粮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中材科技(白城)风电叶片有限公司、白城永固连杆总成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金升镍业有限公司。
市安监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六组:
组长:刘磊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2人(交警、消防各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场和消防重点单位。
抽查企业:白城客运站、凯伦大酒店、中润购物中心、地区医院、西环加油站、盛世金源宾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联系。
第七组:
组长:邓健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文广新局2人、市卫计委1人、教育局1人。
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医院、学校、幼儿园和娱乐场所。抽查单位:白城实验幼儿园、白城实验高中、白城市医院、白城市中医院市卫计委负责协调联系。
第八组:
组长:张勋奎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发改1人,市商务局1人,市能源中心1人负责督查抽查市直所分管的行业领域。重点抽查大型商场、能源企业。抽查:吉林龙华白城执电厂、白城发电公司、大润发购物中心、骆驼岭超市文化店(文化小学南)。
市发改负责协调联系。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七
为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切实做好我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如下实施,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大检查的组织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局安全生产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同志负总责。同志具体负责;局各分管负责各自分管职能内的安全检查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排查工作的主要内容
1、局各分管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具体负责各自分管口子上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工作。局属各单位、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自来水公司重点排查水厂、水源地、取水口及周边;城区主供水管。水质、水压;夏季高温保供;氯气使用;自来水抢修;管道安装施工(不得损坏其它管、杆、线);设备及电路电器等。负责对区域内供水管的分布进行调查并绘制分布线路图。
3、县抗排队重点检查水利机械厂的安全生产;抗排设施的安全检查;小西门闸的安全检查;水利物资仓库的安全检查;
4、农机培训班重点排查电路和电器设备的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承包及出租资产的安全。
5、农机监理所重点排查农用车的安全;其它农业机械的安全。落实好区安委会农机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负责对管理范围内的农业机械进行调查并档案资料。
6、水库等水管单位重点检查水库安全度讯;库区及水资源保护。防洪调度和防汛值班;大坝、涵、闸、船的安全管理;禁止游泳、垂钓、攀爬等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立等。
7、局基建科负责督促检查县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处施工安全检查及资料收集工作;工管科负责县管水库(含堤防所)及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安全检查的督查工作。
8、局办公室负责对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做好办公大楼区域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三、大检查的工作要求
安全大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局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所有检查对象都要自查一遍,把拉式的大检查与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检查结合起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后患,不走过场。对查出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要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各单位要对安全大检查要做好记录,通过表格形式汇总,在7月20日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连同检查表格报送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八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1月13日全国全省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烟台市五彩龙金矿“1・10”爆炸事故及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根据省、市、区的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办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决定在全办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抓好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以“防风险、治隐患、遏事故”为主线,突出以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辖区各族人民度过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特成立东关街道办事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安监站,詹克永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金家勇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安监站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以及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成立专项检查组结合办事处党政班子分工和部门实际,在领导小组领导下下设11个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和1个综合督察组。
1、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组
组长: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交管站牵头,安监站、派出所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按照道路交通“五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要求,突出以罗仙村、龙潭村、火烧寨、大水沟等城中村路口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违规载客等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路检路查和农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力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确保道路畅通。
2、非煤矿山安全检查组
组长: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安监站牵头,国土所、林业站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重点排查企业是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完善各类制度措施,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否落实隐患排查制度,是否有针对性的对矿山机电设备、边坡等区域、设备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特别是加强危险区域的巡查检查;是否超层越界和按照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建立及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落实隐患整改。
3、工贸等其他行业安全检查组
组长:粟斌党工委委员
成员:由安监站牵头,经发办、水利站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突出检查辖区内建材机械、农产品加工、物流商贸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应急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安全生产制度建立情况;从业人员教训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突出以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等为重点开展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及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落实隐患整改。
加强辖区内4个小二型水库的安全检查、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4、社会消防安全检查组
组长:景勇党工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成员:由综治办牵头,派出所、林业站、科宣中心人员、市场监管分局组成
检查内容:检查辖区内旅游景点、大型商场、人员密集场所、节日活动场所、批发市场、宾馆、酒店、医院、“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飞线充电、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及动态更新“两个清单”,落实隐患整改。
5、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组
组长: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安监站牵头,市场监管分局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深入排查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点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加强对中石油、中石化的加油站的检查排查和监管监控。继续推进烟花爆竹零售户经营专项治理。督促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安全监管责任,是否存在“三超一改”“分包转包”“下店上宅”等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是否落实隐患整改。
6、项目建设工地安全检查组
组长:办事处各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各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
检查内容:按照办事处项目包保责任制,由各项目包保责任领导及项目人员负责,对辖区各类项目建设工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排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坠落、防垮塌、防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坍塌措施情况,强化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落实隐患整改情况等。根据我办安全生产现状,加强检查建筑工地基础深坑、边坡、工棚搭建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7、矿产资源、地质灾害检查组
组长: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国土所牵头,安监站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检查辖区砂石厂越层越界开采、非法盗采国有矿产资源行为,督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关闭取缔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排查辖区内危岩、地陷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整改情况。
8、教育安全检查组
组长:杨牡丹党工委副书记
成员:由教办牵头,安监站、综治办、卫计办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检查辖区内中小学校车使用情况以及教室、学生宿舍、周边环境的安全情况,加强学校出入道口的值班管理和放学期间的秩序维护、学生放假(入学)期间安排、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重点对消除、消防设施设备、紧急疏散演练、学生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9、输油管道检查组
组长:周真平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由经发办牵头,安监站、派出所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输油管道周边违章占压、违章建筑、安全距离不足等开展专项整治。
10、老楼危楼、打非治违检查组
组长:詹克永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由村管站牵头、拆违大队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对辖区各村、社区老楼危楼进行全面排查,防因自然灾害垮塌、倒塌等开展专项整治。对农村违法违章建房依法打击处理,防范因农村自建房导致事故发生。
11、食品安全检查组
组长:胡荣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由卫计办牵头、卫生院人员组成
检查内容:对辖区各村寨自办宴席、学校食堂、食品和药品等方面情况作专项检查。
12、综合督察组
组长:谭刚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孙燕纪工委副书记
成员:由党政办、纪委、人大办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对办事处11个安全生产大检查组开展的工作进行督查,并及时通报。
四、大检查时间及信息报
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20__年3月31日止,各检查组于每周三下午3点之前将检查情况报安委办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强化整改。各检查组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必须严格按照隐患整改“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专人,盯紧看牢,督促落实整改,并实施挂牌督办;对前期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不整改或虚假整改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实施处罚,毫不手软,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绝不能以检查代替执法、一查了之。
(二)充分准备,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各检查组要针对行业(领域)的实际情况,认真梳理,严格按照开展大检查要求,督促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严格化、常态化、规范化。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九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十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市、县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系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市上33条和我县38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26日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细化各自监督检查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1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督促指导自然资源系统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指导本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地制宜确定本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矿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地质灾害安全,草原监理站和各国有林场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其他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局办公室加强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局办公室将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三、整治重点
(一)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逐矿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尾矿库在线监测和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及资源整合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二)地质灾害防治。认真研究自然灾害特点规律,加强协调联动和监测预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项目,特别是临河、靠山,地质条件复杂,自然灾害威胁严重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切实加强作业场所、施工工地、尾矿库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防灾检查和隐患排查。
(三)森林草原防火。加强森林草原巡查密度,增派护林力量,派专人深入村(社)、农户、林区、牧区开展宣传教育,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要做好源头管理,严格出入制度,设立防火检查卡哨,对重点区域确定专人、划区包干,实行严防死守,杜绝火种进山。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的打击力度,严禁在林草区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和吸烟等行为,严肃查处林区、荒草连片地带等高火险地区内动用明火的行为,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迅速动员部署,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专项整治扎实深入、见行见效。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改到位、改彻底。
(三)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将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1月30日前报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篇十一
为进步推进五台街道燃气安全工作,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根据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指导精神,结合我们街道燃气行业实际,现拟定五台街道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五台街办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韩凯(街办主任)
副组长:王健(街办副主任、安全生产主管领导)
成员:张毅(市容办主任)
龚伟(开发办主任)
肖利斌(农办主任)
刘随军(社会事务办主任)
刘永华(计划生育办主任)
张卫华(党政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办市容办,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具体事宜。
二、检查范围
街道范围内的液化气供应点、瓶装燃气流动供应点站,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和各类燃气用户,审查企业的证照资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证件手续,对企业场站、管网、工程和各村村民燃气用户等。
三、燃气安全宣传和检查重点、内容
(一)燃气安全宣传
1、街办组织宣传车2辆,活动期间每日到各村循环宣传;
2、制作宣传卡片每户一册;
3、各村必须有3条以上横幅;
4、各村至少办二至三期黑板报。
(二)液化气充供气点、流动供应点(瓶装燃气运输车辆)。
检查清理燃气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和供应行为(重点是液化气供应站点的库存量、钢瓶储量、销售和使用情况以及清理整顿非法充装、倒灌倒气行为),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每周安排一天对燃气市场进行执法检查。
1、资料审查:
⑴供气点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⑵供气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安全负责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⑷燃气设施设备检测检修和保养记录;
⑸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⑹履行24小时值班记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紧急事故、抢修服务职责的情况等。
2、现场检查:
经营场所、场站设施等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各类燃气储存、输配设施以及强检的压力容器、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避雷设施等设备完好和定期检验、运行情况以及燃气设施重点部位的防冻措施执行情况)。
(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点
1、企业生产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3、用户维修登记记录;
4、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燃气燃烧器具检测和备案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
1、防火制度是否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得以落实;
2、企业员工是否经过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3、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4、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5、安全疏散出口、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能否达到紧急疏散要求:
6、消防器材是否完整有效;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9、易燃易爆场所防火、防爆等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各用气单位(酒店,餐馆,驻地单位等)和各村检查检测
1、液化气瓶老化程度;
2、审验状况
3、连接软管老化程度;
4、有无一室有瓶情况;
5、报警器情况。
四、任务分工
市容办:全面负责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及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各办公室:负责所包村居民用气用户检查。
社会事务办:负责餐饮企业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
工商所:负责燃气市场执法检查。
各村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燃气、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督促各用户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五、检查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组织小组成员、各驻地单位、各村、企业负责人召开全街道动员大会,对开展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人员、资金,并广泛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要求能全面及时传达到各个用气单位。
2、自查自改阶段。8月8日至8月15日,各包村办公室和村负责人要对本村用气单位和居民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梳理无证经营液化气的站点和村民瓶装液化气存在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进行整改。
3、集中整改阶段。8月xx日至8月25日,对瓶装液化气供应点、无证和违规经营、酒店餐馆内的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进行集中整治,由工商、公安、市容办联合开展。
4、总结评估阶段。8月26日至8月31日,在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回头看工作,全面回顾全街道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召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总结会议,总结和推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和成果,分析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相应措施和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六、工作要求
1、燃气安全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大事,务必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今年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如期完成。
2、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区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要与街道燃气安全领导小组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加大检查、整顿和查处力度。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始阶段就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针对隐患和问题,边查边改,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突出重点,依法整治。结合本街道燃气行业的实际,抓住燃气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开展整治。同时我们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单位,必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予以关闭。
4、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整治工作要坚持立足治本,搞好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要将整治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监管结合起来;与推进科技进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结合起来;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结合起来;与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结合起来;将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结合起来,达到燃气安全管理长治久安的目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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