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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分享】

2025-08-01 20:59:46 1级文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篇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进行旨在按时发现和消退生产中的隐患和管理的'缺陷而进行各种检查和整改,到达完成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职工揭冲突查隐患,按时处理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肯定要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决不答应拖延推诿,要主动实行有效防范措施,订出计划,按时解决。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学习隐患整改分析会要常抓不懈,坚持究竟。

  5、肯定要严格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对新工人、特别工种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抓到位。对工伤事故肯定要认真调查,按时报告和严格处理事故责任人。

  6、生产现场、工作场所、生产装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肯定要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7、现场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不得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违者根据情节赐予罚款。

  8、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率领安全处、工作人员施行安全、文明生产人检查。各单位常常组织自查、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查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篇

  总则 1.1

  为维护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障公司员工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一、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定化,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层层分解落实,特制定本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主管安全的总经理特助负责制定目标指标和方案;

  3、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方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施;

  4、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指标分解和具体实施。

  四、规定内容: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指标、各部门提出各自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部负责汇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建立的安全目标进行审查,审查其全面性、合理性,经审查合格后形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有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

  3、公司将形成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部门,并由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

  4、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通过考核来反映。

  五、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善。

  六、安全生产目标:

  1、因公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为零;

  3、主责交通事故率为零;

  4、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5、刑事案件、盗窃与治安事故为零;

  6、年度事故损失小于1.5万元;

  7、因公千人轻伤率5‰;

  8、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99%;

  9、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七、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序号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财务部业务部客房部行政部品质部生产部调配科设备科仓储科1 10以上10项均填

  2、每年安全主任,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生产指标,分配到各相应职能部门;

  3、对分解后的目标形成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受控印章,分别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根据各部门的安全目标,由安全生产领导负责人与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八、目标的调整: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整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个部门在书面提出调整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安全部;

  2、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本年度中不得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调整;

  九、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1、企业自身

  1.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3按照“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科室、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1.5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应急预案;

  1.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的要求;

  1.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2、财务部实施计划

  2.1在编制基本建设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2.2保证事故隐患整理费用,安全培训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2.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2.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2.5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账,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

  2.6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投入状况进行分析;

  2.7负责员工的薪资和奖励的发放。

  3、业务部实施计划

  3.1按照业务部经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运行,并接受监督;

  3.2负责部门内部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导和管理;

  3.3负责业务部各自文件、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的保管;

  3.4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做好联络工作;

  3.5负责与各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4、客服部实施计划

  4.1负责按计划要求及时供应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材料;

  4.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的采购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4.3提供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对物资进行到货验收;

  4.4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联络工作,做好配合工作;

  4.5负责产品出货的沟通、联系工作;

  4.6负责客户投诉的事件调查、分析、回复、沟通等处理工作;

  4.7负责供应商、客户联系接待等工作。

  5、行政部实施计划

  5.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员工的上岗、转正、定级、评奖考核条件中;

  5.2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分派工作时注意禁忌症和女工特殊保护;

  5.3做好新入厂人员的身体检查,分派工作时注意禁忌症和女工特殊保护;

  5.4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假休息;

  5.5按规定做好因工负伤的劳动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

  5.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7消防设备的性能、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5.8安排领导带班,监督领导带班考核。

  6、品管部实施计划

  6.1按照品管部经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执行,并接受监督;

  6.2组织、协调、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6.3负责产品的检验和实验工作,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

  6.4对不合格品的分析及归口管理;

  6.5组织检验员正确使用检验仪器及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器具检定等管理工作;

  6.6负责计量工作,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6.7负责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工作。

  7、生产部实施计划

  7.1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7.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

  7.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技术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7.5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操作规程培训考核;

  7.6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7.7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事故;

  7.8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其他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

  8、调配科实施计划

  8.1按照调配科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执行,并接受监督;

  8.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定、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8.3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8.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5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8.6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事故;

  8.7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并积极参入事故调查。

  9、设备科实施计划

  9.1按照设备科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运行,并接受监督;

  9.2负责设备的性能、操作、维修和保养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9.3负责制定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计划和年度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9.4负责对设备优化提出改善措施;

  9.5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9.6负责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督,确保动火安全;

  9.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并积极参与施工调查。

  10、仓储科实施计划

  10.1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仓储部工作计划及业务发展规划;

  10.2根据企业经营管理整体要求,制定库房管理、出入库管理等各项制定并贯彻实施;

  10.3根据企业仓储工作特点编制各项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并监督执行。

  10.4贯彻执行企业下达的仓储工作任务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

  10.5核定和掌握仓储各种物质的储备定额并严格控制,保证合理库存、合理使用;

  10.6掌握各类物质的收发动态,审查统计报表,定期撰写仓储工作分析报告并上报有关领导;

  10.7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8参与制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参入建设服务标准体系,监督仓储质量体系实施情况;

  10.9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对呆滞料、废料、不格品等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实施;

  10.10做好仓储部团队建设。协助人力资源做好员工的选拔、配备、培训和业绩考核工作;

  10.11合理调配下属员工,知道他们开展工作,监督他们执行计划,努力提高人民的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10.12负责仓储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

  10.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1、实施计划规定项目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不达标项目按照对应管理制度或活动方案要求执行考核;

  2、公司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对各部门考核的依据;

  3、安全委员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形成实施计划跟踪报表,报总经理特助审批形成考核;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每年底进行考核。

  十一、文件记录: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保存三年;

  2、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文件,保存三年。

  十二、附件:

  1、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

  2、20xx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四篇

  通过多年桥梁加固施工,我公司认为安全施工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任何与安全相违背的行为都将把企业推到死亡的边缘。所以树立安全施工是项目部员工的共识,人人讲安全,安全为人人,已深入到每个管理人员和工作的人心,并且深深落实在行动上,所以在该项投标工程中,我们认为抓好安全施工,是对业主、总公司、员工最大的负责。

  一、 安全生产施工组织机构措施

  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莫轻文担任组长,项目总工为副组长,组员由技术、安全、材料、综合等部门主管组成,对本项目施工作业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各管理施工员同时兼任安全员,对所作业的工种进行随时地的安全落实,各施工班组由班组长担任安全小组组长,随时对工作进行安全培训,随时强调安全措施的落实,上下联动,形成严密的安全管理网络。

  二、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措施及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布置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等安全规定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办公、生活用房、仓库、材料堆放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2、现场生产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消防器材须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动,组成一个3人的消防队,所在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现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危险地点悬挂按照gb298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施工现场设置大幅安全宣传标语。

  4、各类房屋、库棚、材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现场的易燃杂物须随时消除,严禁在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5、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6、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针对各工种的特点按时配发劳保用品。

  三、重要环节、关键工序安全技术保证措施及方案

  1 、树立“安全第一”、“违章就是犯罪”的安全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定期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由安监室每周出一期《安全质量周报》、定期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等诸多有效手段,提高全员“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

  2 、签订配合安全协议工程开工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3、施工地点附近作好安全防护。

  4、按工作性质配置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5、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时将安全放在主要位置。

  6、争创“安全标准工地”目标。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执行安全奖惩办法。

  7、责任安全风险抵押。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施工责任安全风险抵押,未出任何行车事故者可得同等金额的奖励,否则,没收押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进行行政处罚。

  8、安全劳动竞赛。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劳动竞赛”活动,每月评比一次,优胜者可得一定金额的奖金和流动红旗。

  四、 安全防护措施

  1、从事电力施工、脚手架搭设等特种作业人员,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及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专业培训和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施工现场设立安全标志。危险地区必须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严禁烟火”等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符合当地供电部门的规定。

  4、严禁将电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筋、管子、扒钉等金属件上。电线路的架设高度,与建筑物的距离以及和公路等平行或交叉时,必须符合现行的《电力设计规范》中的规定。

  5、现场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工作服、安全服、安全帽、安全绳、安全带,随时对人身安全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并进行天天检查,防危杜渐。

  五、事故处理措施

  1、当工地发生小的安全事故时,要及时派送车辆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救治,并报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核实。

  2、当工地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时,应立刻停止各工地施工,进行全力的现场抢救,并同时报公安、消防、安检、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指挥,调动各种资源,最大限度的抢救现场伤员,同时保护现场,进行责任划分。

  3、当工地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时,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立刻停下手头工作,调动各种资料赶赴突发现场,不管责任是谁,全力以赴进行抢救,同时查清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防止类似的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六、交通安全组织方案及保证措施

  1、 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

  2 、施工作业前准备

  安全教育:我公司项目部设立专管安全的安全管理员,在施工前主要进行如下几方面的安全教育:

  a)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作业规程;

  b)大修、安全作业责任制,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办法;

  c)安全作业的.方案,安全作业的常识;

  d)安全隐患及事故案例分析;

  e)事故应急措施和自救知识

  新进场的设备和人员也要根据作业的特点和人员的实业情况,在进场前做好工前安全教育和检查。决不能因为工期紧张,环境特殊,省略工前安全教育这个环节。

  3、施工管制区域内的安全管理

  a) 责任人与人员管理

  为达到责任明确的目的,每处作业现场均要指定安全作业责任人。从交通管制区域开始直到作业结束,责任人对安全作业负全责。

  b) 设施看护

  工程作业要时刻注意现场交通管制设施的完好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在作业现场要安排好设施看护员,要保证设施、标志清洁易于辨认,并始终处于正确工作状态。

  c) 夜间值守

  对夜间交通管制区域安全设施应满足夜间安全设施布置的要求,没有作业时要留有不少于2人的值守人员,相互照应,看管现场、设备,并对进行的设施进行看护。值守人员要了解安全规程,要求能够操作和简单的维护警示灯光设备,保证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求及时报告,发生事故及时报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五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

  第二条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汽车运输处(以下简称“汽运处”)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部门和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双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第二章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第四条汽运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全职责

  1、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落实城投总公司和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管理各项目标,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落实和实施。

  2、研究和决定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决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资金的投入等,决定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奖励和重大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3、定期召开处安委会会议(不少于每季度一次)和安全工作例会(每二月一次),听取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检查年度安全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阶段公司安全工作计划。

  4、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传达上级安全紧急会议精神,落实事关汽运处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

  第三章汽运处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六条安委办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海市及城投总公司、环境实业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处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安委会会议精神,执行汽运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直接作业环节进行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验和管理工作。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评估、立项、申报及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4、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查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暂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台帐;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他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工伤认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汽运处级教育职责,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8、负责本企业对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康杯”等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第七条生产业务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指示,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的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遇到紧急情况,有权先处理后汇报。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查出的不安全问题及时布置落实整改。严格执行对作业工艺流程的监管,杜绝或防止发生非计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现象,实现安全有序生产。

  5、参与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规范,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及时消除和改进技术上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审核生产业务方案、重大设备装置检修技术文件,使其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要求。

  7、在签订业务或检修施工合同时,应负责审核其施工资格(企业等级、经营范围、技术资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等),同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负责对其进行业务或检修施工安全教育。

  8、参加相关业务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八条处办公室安全职责

  1、协助汽运处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和要求,及时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

  2、负责对临时来汽运处办事人员进行登记,对生产现场参观学习交流人员进行安全须知教育。

  3、负责制订和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

  4、定期对公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督促驾驶员或有关人员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工作,确保交通安全。

  5、负责职工伙食团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使用水、电、燃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定期维护排风、烟道等厨具设施,及时清除油腻、污垢。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安全职责

  1、负责员工一般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归口管理工作,编制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时,同时将安全管理部门关于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方面的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到汽运处年度培训计划之中。

  2、负责对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复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的审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相关部门,经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统筹和组织工作,负责对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培训情况的跟踪和考核工作。

  4、负责制订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员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考核和奖惩。

  5、贯彻《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和工伤社会保险等事项。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时,应有安全方面的内容和要求,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6、参加安全事故调查,负责落实职工劳资福利政策,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事项,办理违章、违法责任的惩处,负责工伤认定后有关补偿和鉴定工作。

  7、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8、按规定落实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

  第十条安保技术部安全职责

  1、负责租赁厂房(场所)安全协议的签订并敦促安全协议条款的落实。

  2、负责主管范围内租赁厂房(场所)安全检查,及时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

  3、负责设施设备的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投入。

  4、负责汽运处安全监控设施、消防器材和各类特种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做好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持证上岗。

  5、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指导和提高安全技防水平。

  6、对公司所属船舶和车辆的GPS、GIS监控系统,以及大型机械设备运行监控系统进行监管与指导。

  7、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伤亡事故和事故苗子,并组织讨论分析,做到“四不放过”,对影响安全的倾向和行为进行帮助及教育。

  8、会同有关人员负责对新驾驶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行车、安全操作的教育,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和安全活动,树立先进典型。

  9、采用信息化技术,推进设备设施的技术革新,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保本质安全

  第十一条财务管理部安全职责

  1、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安全教育等安全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2、审核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资本性及费用性资金预算决算,确保资金到位与专款专用。

  3、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防暑降温等费用开支。

  第十二条市场拓展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拓展的新项目和新业务,必须同步制订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新的项目和新的生产业务,必须符合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安全技术要求。

  3、负责本部门管理业务和施工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措施落实。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工会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员工参加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发挥监督保证作用。

  2、组织和健全劳动保护监督管理网络,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和职业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协助行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对安全生产维权和监督的职能。

  3、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宣传,维护员工健康与安全权益。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组织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通过巡视等方式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5、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6、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职责

  1、配合行政和党委抓好团员青年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动员和督促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发挥积极作用。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能,做到精心操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素质,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和应急突发事件中的突击队作用。

  3、结合团员青年的特点,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

  4、总结推广团员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典型经验,表彰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的先进人物。

  第四章各级领导与员工安全职责

  第十五条处长安全职责

  1、处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主持召开安委会会议,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并在当年的具体工作中逐项予以落实。

  3、组织制定并签发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切实保证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的有效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奖励、隐患治理、员工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等职业健康保护。

  5、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握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部署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抓好生产装置、设施维修改造和基本建设项目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三同时”工作。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与运营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7、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奖惩。

  8、及时如实向上一级安委会报告并配合或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四不放过”原则。

  第十六条党委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企业安全文化。

  4、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协助行政主要负责人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下属单位正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6、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应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之一。

  7、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8、发生事故时,协助行政领导做好思想稳定和善后处理协调指导工作。

  第十七条分管安全生产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等,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检查生产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履行情况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隐患排查整改。

  5、负责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要负责人,或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态扩大。负责本企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配合党委书记及时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报道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和事故通报。

  4、配合党委书记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和干部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领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

  5、配合党委书记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九条分管技术设备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设备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制订、修订和审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检查设备主管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负责本企业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

  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设备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负责落实。

  5、负责组织设备事故的报告、调查及处理。

  6、负责组织设备安全大检查,落实设备隐患排查整改,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按计划实施。

  7、负责组织落实大检修、计划检修、抢修工作的安全管理和外来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

  8、定期召开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设备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9、负责落实对本企业员工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使用安全知识的培训考核。

  10、负责落实本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1、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

  第二十条分管生产业务、市场经营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生产业务经营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安全技术规程等,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参加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事故调查处理。

  4、定期召开生产业务经营条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部门和个人。

  第二十一条分管人力资源副处长安全职责

  1、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人力资源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人力资源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负责组织落实员工的技术业务培训、技术练兵;组织落实员工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的教育培训。

  5、负责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分(处理)。

  第二十二条纪委书记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起保证、监督作用。

  2、负责纪委等部门在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职责的落实,对所分管系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3、发挥各级纪检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组织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纪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行政主要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支持工会、团委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负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工会主席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上海市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并监督执行。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会系统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4、组织员工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群众性活动,配合行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做好职工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5、关心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做好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会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

  6、参加事故调查,参与对负有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二十四条作业部门(固废收运中心、医废收运中心)负责人安全职责。

  1、作业单位负责人对作业单位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做到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组织制订、修订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落实本部门安全教育,督促并检查班组安全教育。

  4、组织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定期组织考核。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6、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取得资格证书的安全管理人员,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的工作,负责落实部门各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7、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装置部门级安全检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应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负责二级动火审批,组织落实动火安全防范措施。

  9、建立、健全部门值班制度,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落实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10、部门副职在部门负责人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五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组织员工学习并执行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等,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定期组织班组安全活动,组织第三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教育、考核。

  4、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化救器材;检查督促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完好投用。

  5、负责实施每班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不能整改的应立即报告上级,同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配合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7、抓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竞赛,抓好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维护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秩序。

  第二十六条生产作业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针对环境行业特点,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安全纪律,精心操作,认真记录。

  3、按时巡回检查,正确判断、处理并报告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4、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作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整洁。

  6、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熟练正确地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领导报告。

  8、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篇

  一、目的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保障广大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3号令)和《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时限和内容的通知》等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发生安全事故后的管理工作。

  三、定义

  1、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事故,通常会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使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断的事件。

  2、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册职工(包括计划内合同工、临时工)在本岗位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公司的设备和措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单位行政指派到单位外从事本单位的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微伤、轻伤、重伤、死亡)。

  3、微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损失工作日在1日以上、经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没有伤残级别的伤害事故。

  4、轻伤事故:指微伤以上、重伤以下的伤害事故。

  5、重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疾,或者可能成为残疾,或者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

  6、死亡事故:指造成人员死亡的伤害事故。

  四、职责

  1、办公室负责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取证管理,监督事故后整改措施落实管理,负责参与因公伤亡事故的调查、善后处理管理。

  2、办公室负责申报工伤认定、传递信息、统计、分析、汇总管理,负责工伤人员伤残等级鉴定管理,办理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管理。

  3、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事故报告、抢救、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整改和事故善后管理,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资料管理和旧伤复发的申请办理管理。

  五、管理程序

  1、事故等级划分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特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b重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c较大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d一般安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轻伤事故:构不成重伤、死亡的人身伤害事故。

  2、事故报告管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均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0分钟内向公司值班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和自救。

  (2)公司值班室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做好详细记录,并立即向当班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公司主要负责人直接汇报。

  (3)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乡镇安监站、县区安监局等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另根据《晋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公司发生一般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及时将信息报市安监局。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事故单位应当及时补报。不得有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现象。

  (5)事故报告分文字报表和电话快报两种方式,事故报告过程中,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文字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

  使用文字报表报告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③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

  ④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⑤已经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使用电话快报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①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③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文字材料。

  3、事故救援

  (1)接到事故报告的科室及公司领导,在进行事故逐级上报的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或立即启动事故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财产损失。

  (2)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继发事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施行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3)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4、事故调查处理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由相应级别政府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领导、部门以及事故发生单位要做好积极配合工作,对事故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2)发生轻伤事故,由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组织调查。调查组由公司有关领导、办公室、事故部门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3)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4)调查组职责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5)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界的因素而造成不可避免的事故或由于科学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发生的无法预料的事故。

  (6)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

  ①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

  ②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

  ③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

  ④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者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

  5、事故后续处理

  (1)伤亡事故原因查清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分清并明确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进行必要的处理,不得用“集体承担责任”来代替个人的责任。

  (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①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或对特殊工种未经考试合格就顶替岗位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由于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经反映后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等不全,不符合标准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国家规定配备专职安技人员,管理混乱,造成伤亡事故的。

  ⑥由于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应占企业每年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的10~20%)造成伤亡事故的。

  ⑦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而未能及时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①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②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③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减轻事故的。

  ④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⑤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4)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①发生死亡、重伤或多人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②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破坏事故现场,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

  ③事故发生后,由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重大伤亡的。

  ④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⑤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既未按限期整改,又未采取临时措施,发生伤亡事故的。

  ⑥违反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的。

  ⑦对维护安全生产,坚持按安全生产有关法规办事的人员,实行报复、陷害的。

  (5)事故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触犯刑法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事故责任者(包括公司领导、各部门领导、班组长等有关人员)由上级按有关文件进行刑事、行政处理,经济制裁。

  6、统计与分析

  公司应定期对发生的事故进行统计,对发生事故的种类、性质、等级、损失情况、时间、地点进行归纳,并绘制有关表格或曲线图,找出有关规律,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应分月、季、年度统计结果进行存档或报送。

  7、回顾

  应在事故发生时间、安全宣传月等时间对本公司或其它公司所发生的事故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应包括本公司或其它公司发生类似事故的经过、调查处理、采取的措施等,并对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学习,使公司每个员工都得到教育,安全意识得到提高。对回顾的效果可采用问卷或抽查询问的形式了解员工受到教育的情况,公司员工必须做到熟知所回顾事故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篇

  为了使农具常年保持“五不"、“三灵活"、“一完好”,达到各项作业规定的技术要求,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种农机具作业前必须进行调整维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作业。

  二、农具一经使用后,工作部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必须做到随时损坏随时进行维护修理,恢复其原有状态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每个阶段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一次彻底的维修,达到完好状态。

  四、对达不到技术要求,验收不合格的农具,不安排作业。五、凡入场入库的`农具,必须达到完好的技术状态,并涂油垫起,否则不准入场入库。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九篇

  由于本工程要进行很多的钢结构吊装作业,不安全的因素较多,我们将按工程进展的实际情况即时做好划分和调整安全区域的工作。区域的安全性质用安全标志牌说明。施工安全区分为两类:

  除环境本身要安全外,应设有足够的防护设施,一般人员的正常活动不会发生危险。

  有正常的防护设施,做作业人员应各自带好安全防护用具,做作业时可以保证安全。

  1.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

  1.2认真学习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自觉遵守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听从现场安全员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冒险蛮干。

  1.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爱护现场一切安全设施,严禁随意拆解脚手架、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门等,严禁随意开动他人使用的电力设备、运输设备,严禁无证操作特殊工种作业。

  1.4经常检查工作岗位的安全状态,保证安全作业面,努力贯彻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做好文明施工。

  1.5工人有拒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权力,有越级上报安全生产情况的权力,任何人不得阻挠、压制。

  2.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一切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及所管理民工的安全生产负责。

  2.2经常组织本班组人员(民工)认真学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施工作业人员(民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开展现场危险预知活动,不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保能力,安全意识。

  2.3认真落实领工员(技术员)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检查和班前教育,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

  2.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情况,保护好各种安全标志与安全设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2.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3.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按照施工方案,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周围作业环境,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交底,并随时检查其实施情况。

  3.3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各项防护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职工(民工)的操作是否正确,纠正任何违章作业、野蛮施工。

  3.4负责组织各班组学习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危险预知活动,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

  3.5负责本施工区内分包队伍、民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方必须遵守总包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各级管理人员指导,要求他们保护好一切安全设施,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野蛮施工、冒险作业。

  3.6发生已、未遂工伤事故,要组织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4.1积极宣传和贯彻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2制定工程项目定期安全工作规划,并负责贯彻实施。

  4.3坚持现场巡回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动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有权进行罚款直至停止其作业,做好安全日记录,每月向安全领导小组做出安全小结分析。

  4.4负责组织本项目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5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有关施工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交底,做好班前教育,并对安全要求随时进行检查,负责设置、保护施工现场的各种标志、警示和防护设施。

  4.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民工、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工作。

  4.7参加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评比工作,督促有关工种处理安全隐患,督促检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4.8参与施工现场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好统计报表及时上报。

  5.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的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5.3组织编制单位工程、分项工程、重大的单项作业如大型临时设施的支搭、拆除及特殊的施工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同时要把安全技术措施溶合到设计和方案的各个环节中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

  5.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从技术上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

  5.5主持各种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审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5.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技术性事故隐患应提出意见,落实措施,予以解决。

  5.7参加重大、已、未遂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6.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安全、管理的各项法规、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

  6.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现场管理各项制度,实施办法,并负责布置监督落实。

  6.3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动态落实情况、检查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落实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安全隐患。

  6.4组织、实施、接受上级部门、地方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检查,各种活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6.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纠正‘三违’下达整改通知和违章罚款通知。

  6.6组织开展施工现场达标活动,认真贯彻‘一标三规范’监督检查现场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参与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教育、考核、发证工作。

  6.7收集整理好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做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6.8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事故报告的编写、送批工作。

  7.1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发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7.2负责组织落实本项目各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出措施,检查落实,做好考核。

  7.3负责从技术措施上保证项目部年、季、月安全生产工作规划、目标的实施完成,注意听取安质部门的意见,积极指导安质部门的工作。

  7.4认真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各类技术人员编制具体可行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认真执行设施、设备的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7.5定期分析各类事故,探索事故规律,积极开展进入现场危险常识预知训练,负责组织实施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全体职工(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7.6掌握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7参与本项目发生的(重大未遂)各类伤亡事故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并对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8.1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8.2组织施工生产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有关的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执行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的交接使用验收制度.

  8.3负责组织制定、实施项目部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考核指标。

  8.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具体组织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负责全面完成处联合月检时提出的有关整改事项,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8.5组织项目部各工班、工种,各级管理人员全面落实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8.6负责监督、检查本施工区的分包队伍,按照总包制定的一切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进行施工,严禁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并要求其参加总包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8.7负责组织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各项活动及各项安全检查。

  8.8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认真吸取教训。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全员安全管理和生产作业行为,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多年管理经验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

  第三条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依据本制度,对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制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坚持按照上级要求,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开展好旨在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立和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也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载体。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最基本的一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增强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使安全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公司安全管理目标。

  第八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监督、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和推进安保体系的贯标;

  第九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检查、考核,充分履行管理职能,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使施工全过程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处于受控,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体系网络。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公司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并对管理目标分解的责任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一并予以考核,公司对部门及项目部考核为半年度考核,项目部内部考核为季度考核,考核采用评分表形式,考核结果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的依据之一。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公司实施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依据范围。

  第十四条具体的奖惩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执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机构

  第十五条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均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委会主任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分别履行下了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设置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应设置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应根据工程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第十七条公司与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具备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必须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以上岗。

  第十八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九条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公司各在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其它规定要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各种规章制度、规范和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事故隐患,提高各部门、项目部及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增强安全责任感,特制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安全检查的内容:

  1、安全管理

  2、机械设备

  3、安全设施

  4、安全教育

  5、操作行为

  6、劳保用品使用

  7、伤亡事故处理

  8、文明施工

  9、消防安全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定期安全检查: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项目经理部十天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均要留下记录。

  (二)专项安全检查:公司有关部门组织专业人员对某个专项(如施工电梯、脚手架、临时用电、塔吊等)进行检查,项目部根据各种设备的搭拆方案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一篇

  安全生产台账管理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具体要求为: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书签订

  按照公司的组织结构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规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事项。

  2.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各项管理制度有人落实。

  2.3安全操作规程

  按照公司各类机台设备的工作方式和安全性能,建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培训操作人员熟悉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内容。

  2.4安管机构与人员

  建立公司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并确定各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安排。

  2.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与例会

  记录公司本年度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并对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做好会议记录。

  2.6安全生产投入与事故管理

  记录公司的每一笔安全生产投入,包括劳保用品投入、安全设

  施建设、职业病检查等内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详细记录事故情况,追究事故责任,做到“四不放过”。

  2.7相关方安全管理

  收录与气体供应商、施工方、承揽商之间签订的安全协议。

  2.8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将公司巡查与基层巡查的记录汇总,装订成册。

  2.9应急管理

  制定公司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危险源的控制和管理,并进行应急演练,详细记录演练情况。

  3.台账要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整,防止缺、少、漏现象发生,严禁弄虚作假。

  4.台账的归档要及时,公司各责任部门要配合安全生产管理员做好台账的收录工作,如需要调用现场的'其他台账资料的,应予以协助。

  5.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安全生产台账的记录、收集和整理,如人员工作调动,要认真做好台账的交接清点工作,台账资料应按年度妥善归档保管。

  6.若因台账管理不完整、归档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各相关单位要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二篇

  1目的

  为了使生产设施处于安全、可靠、长周期、满负荷运行,对生产设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过程中所有生产设施

  3.职责

  3.1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助理主管公司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3.2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的管理。

  3.3技术部门和设备部门负责公司的生产设施大修计划(含安全设施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审批,列入公司生产经营计划。

  3.4供应基建部和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施安装的基础工作。

  3.5安全科对生产设施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并参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的'定期调试,参与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工作。

  3.6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公司设备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施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校验。

  4控制程序

  对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使用、维护、备件管理,除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还应遵守以下制度:

  a.《山东德裕煤化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b.《山东有德裕煤化限公司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4.1生产设施的建设

  4.1.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2公司建设生产设施,应对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4.1.3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管理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汇报集团公司技术研究研发部和公司技术总工进行研究,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4.2设备采购

  4.2.1设备的采购应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4.2.2特种设备的安全、安全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采购。

  4.2.3新增、更新设备入厂,需进行验收工作:包括外观、出厂资料、安全、检测和测量报告等。

  4.2.4新增、更新设备试车前应进行安全、检测,并进行风险分析,同时进行试车验收。

  4.3生产设施的使用

  4.3.1设备动力部门应建立全公司生产设施台账。

  4.3.2设备专业负责人要对各工段的设备进行管理。

  4.3.3设备专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每月检查一次,并记录。

  4.3.4设备专业负责人根据检查情况提出维护保养计划,由技术部门列入检修计划中。

  4.3.5安全设施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表)、液位计、泄漏检测装置、防雷接地等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维护检修。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三篇

  一、使用前要检查是否有漏电、损坏等故障。把手、卡头、电门是否可靠。

  二、使用时,外壳要接地,要带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地方,站稳后,方可操作。

  三、取用手持电动工具时,要轻拿轻放,不能用手提着电线,以免损坏工具。

  四、不能不经插销直接把电插进插座。

  五、电钻、手砂轮未能安全停止转动时,不能进行检修工作。

  六、离开岗位、停电、休息时、要立即切断电源、拔掉插座。

  七、在潮湿、有水的地方使用时,或长期使用,要装漏电保护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四篇

  一、安全报监

  施工项目中标后,施工单位必须到所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安全报监手续,明确有关监督程序,领取和填写有关资料、表格。

  (一)填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报监书》一式两份。

  (二)安全报监时提供如下资料:

  1、施工单位安全信誉等级证书(复印件);

  2、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职工办理的意外伤害保险凭证(复印件);

  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组织设计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及开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证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设方开具的收款发票或银行收款通知单),收复印件。

  (三)选购相关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四)领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

  二、施工项目安全监督管理第一次联席会议

  (一)会议主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参加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三)会议明确各方主要职责:

  1、业主单位职责

  (1)业主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资料,地下工程资料,气象、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2)业主单位应当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并按文件规定支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业主单位不得购买或者强行指令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卫生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机械设备,不得为施工单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种产品的生产厂、供应商。

  (4)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施工项目各阶段及单位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评定、验收。

  2、监理单位职责

  (1)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2)监理单位要严格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3)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4)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

  (5)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

  3、施工单位职责

  (1)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并对其所承担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4)施工单位必须采购、租赁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并在安全监督部门已备案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等。

  4、施工项目部经理职责

  (1)项目部经理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项目部经理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项目部经理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有关人员编制施工安全生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或方案,并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3)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严禁使用到施工现场上。

  (4)项目部经理按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材料渣土运输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6)项目部经理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各施工阶段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评定。

  5、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职责

  (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进行监督检查。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施工安全前提条件审查、施工各阶段检查核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工作。

  (3)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的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违章作业或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其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必须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作业。

  (4)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以“热情服务、严格执法”为宗旨,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监督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坚决不准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6)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按规定,按时对施工各阶段的检查核定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并认真填写监督档案。

  (四)参加会议各方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要求,共同对工程项目开工前提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1、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2、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3、施工围墙、进出口大门、道路硬化和冲洗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设置。

  4、“五牌两图”(其中效果图由施工单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按规定执行。

  5、施工用电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安装。

  6、办公区和职工生活区是否按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实施。

  7、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手续是否齐全。

  (五)凡未进行开工前提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若强行施工的责任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三、施工项目安全监督检查及阶段核验评定

  (一)定期检查阶段及重点要求。

  1、基础阶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施工机械状况、施工用电、基础支护、边坡处理。

  2、主体结构阶段:“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脚手架的搭设、塔吊、物料提升机、外用施工电梯的情况、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装饰装修阶段:施工用电、脚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市政工程项目按工程量分三个阶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验。

  5、各阶段重点要求的项目,在核验中必须达到合格。

  (二)不定期检查: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检查。

  (三)核评方法:核验等级采取各阶段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评定方式。施工项目部施工到相应阶段时,报企业有关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按jgj59-99标准自评打分评定等级,企业盖章后与《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核验申请表》一同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约定时间对施工项目进行等级核验。

  (四)核验结果及处理办法:

  1、阶段核验为合格和优良时,该项目可继续进行施工。

  2、阶段核验为不合格时,必须停止作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企业申请第二次核验,核验合格后,恢复施工。

  3、对拒不申请阶段核验的项目,视该阶段等级核验为不合格,并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处罚。

  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一)评定条件

  1、单位工程项目已按合同内容施工完毕,施工机械、防护设施等,已按规定撤离。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评定等级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评定等级结果,将作为施工企业向业主单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及单位工程竣工备案的依据。

  (三)评定方式

  1、施工企业必须在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前十天,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出验收时间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依据各阶段检查核定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综合进行评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项目施工单位应直接向安全总站申报,区县(市)项目施工单位向所属区县(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办理申报手续。

  (二)因故终止施工的项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将终止施工报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终止施工报告内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间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留守人员数量、留守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终止施工报告还必须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责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

  (三)若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一级或二级事故2小时内、三级事故4小时内、四级事故8小时内将事故快报表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四)施工单位应认真填写起重机械设备性能状况上报表,及时上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五)《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通知书必须列入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内,作为核验评分内容之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十五篇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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